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4月1日起所有乳制品企业需持重新审核过的新生产许可证“上岗”.4月2日,记者从广西质监局获悉,我区有14家乳制品企业重新拿到了“准生证”.
国家质检总局去年11月发布公告,要求现行所有获得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,要在今年3月31日前,必须配备相应检测设备,对三聚氰胺和食品添加剂等64项指标进行自检,并向质监部门申请新的生产许可。凡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,依法停止生产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。
目前,乳业“大整顿”限期已过。记者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,截至4月1日,在全区的21家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生产企业中,有19家进入审核范围,最终有14家企业拿到了生产许可证,另有5家被挡在了门外。
柳州两家乳企拿到许可证
根据自治区质监局提供的名单,获得新的生产许可这14家企业分别是: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、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、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来宾乳品分公司、南宁童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广西壮牛水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广西大学农大食品厂、广西石埠乳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南宁牛奶场、柳州三元天爱乳业有限公司、柳州市康小乐牛奶有限公司、合浦南国乳品厂、广西灵山百强水牛奶乳业有限公司、广西玉林市桂牛水牛乳业有限公司、崇左市天添乳品厂。
记者了解到,此次没有通过重审发证的乳制品生产企业主要有两种情况:一是企业申报了,但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《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(2001版)》和《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(2010版)》的要求,没有通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审核;第二种情况是在申报之前,企业没有通过由地方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门进行乳品行业项目(企业)审查清理,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,企业自行放弃申报。
自治区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对未通过审核条件的企业,将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乳制品,限期整改;企业在4月1日之前生产的合格产品,允许其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。
乳制品经营也将重办许可证
继质监等部门要求对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证后,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也下发通知,将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对乳制品进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,乳制品将变成单独的经营许可项目,今年7月底未申请许可和变更的,不得再销售。
“这意味着以后凡是经营乳制品都要有专门的许可,不是谁都可以卖牛奶了。”自治区工商局的有关人士介绍,按工商总局的通知,乳制品列为单项审核后,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的经营项目将增设乳制品(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。今年8月以后,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乳制品标注项目的,将不能再销售乳制品。该人士同时表示,广西目前还未接到正式文件,具体如何核发新的许可证还不清楚。
业内人士认为,因乳制品的贮存、运输、保存都需要一定环境,办理乳制品经营许可证可能会对经营户的冷藏设备等提出要求,为保证乳制品来自正规厂家,可能还会要求经营户建立电子管理档案等。